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与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与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一)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公司经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决定取消使用60,661.7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调整为不超过239,3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方面: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智能检测设备产业化项目 |
113,792.05 |
113,792.05 |
2 |
光电及激光技术产业化项目 |
78,466.10 |
78,466.10 |
3 |
多用途工业数字摄像机技术改造项目 |
17,992.35 |
17,992.35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087.80 |
29,087.80 |
合计 |
239,338.30 |
239,338.30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鲁勇志、赵忆波、王蓓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鲁勇志、赵忆波、王蓓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鲁勇志、赵忆波、王蓓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郑素贞女士签署<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鲁勇志、赵忆波、王蓓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二日